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党章和监察法为遵循,始终把监督摆在第一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和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守“再监督再检查”工作定位,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的问责力度,共对22个单位317人进行问责。
创新监督方式,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强化常态化、近距离的日常监督;在永胜县探索开展“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试点工作,对领导干部进行“政治体检”“政治保健”。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开展多轮次、滚动式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10个,对县区和部分行业扶贫主责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20余人进行约谈。共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08件136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4批57个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强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执纪,坚持日常监督、明察暗访与专项巡察同向发力,督办整改28个问题,严格执行履职约谈提醒机制,对17名涉旅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加强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对42名主要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边督边改工作,全面办结省纪委转办件36件,问责25人,提醒谈话30人;针对拉市海自然保护区被长期违规侵占破坏以及整治不到位等问题,共对4个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对24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免职6人;通报曝光7个损害生态环境典型问题,组织召开全市环境保护问责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汲取教训。
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针对华坪县和爱弄弄箐煤矿违法违规生产问题,问责13名干部。强化对金沙江白格堰塞湖泄流洪峰过境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把监督提醒工作落实到一线。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突出问题,严明纪律要求,坚持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部署要求,制定出台《丽江市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项措施》,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个,处理22人通报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制定出台《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准》,强化自我监督、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坚持刀刃向内,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4件14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问责9人,函询2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