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11月,全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48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01人次,占61.7%,第二种形态146人次,占29.9%,第三种形态33人次,占6.8%,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1.6%。”这是麒麟区纪委监委晒出的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成绩单。
今年以来,麒麟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在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形成常态化监督,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使得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注重日常提醒教育,多种形式开展党纪国法教育学习活动,用好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1至11月,共开展谈话函询57人次、提醒谈话192人次、约谈18人次、谈话诫勉34人次。
准确把握“四种形态”之间的转换情形,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综合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对存在违纪问题的,看事实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方式及时处理,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防止严重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1至11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人。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果断和准确运用好第四种形态,以严厉惩治极少数来教育警醒大多数,释放出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坚持“一案一剖析”,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强化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并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堵塞漏洞,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至11月,共有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罗白云 杨铃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