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围绕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微腐败”问题,提高站位,精准监督,坚决惩治,让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责任扛起来。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把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围绕落实责任,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县纪委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发挥关键作用,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通过约谈提醒、签字背书、检查考核、述责述廉、通报曝光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逐级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同时,建立督办和约谈制度,通过对重点问题线索展开督办,有效解决问题线索一转了之、不管不问、把关不严等问题;对执纪审查不力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请上来”进行约谈,对其进行提醒、诫勉。1至11月,2名纪委书记因监督不力被问责,13名纪委书记因执纪审查不力被责任提醒谈话。
强化精准监督,着力把问题找出来。综合运用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张网”,紧盯扶贫领域,聚焦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和资金项目、干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纠正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问题。同时加强与扶贫、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联动,善于从行业监督检查、专项巡视巡察、日常调研督导中发现问题,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问题线索摸排机制。1至11月,全县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责任落实问题共440个;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5个,提出巡察意见18条,移交问题线索5件。
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把纪律严起来。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确保纪律“带电”。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1至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18个,党纪政务处分12人,问责106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件3人,通过扩线深挖,查处了有关人员的职务犯罪问题,立案查处7件9人,留置4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赵俊良 李家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