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生态环保监督执纪工作,精准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高悬执纪问责利剑,问责94人,通报曝光4批次7个损害生态环境典型问题。
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着”期间及边督边改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约谈提醒120名责任人,办结省纪委转办件39件,问责34人,提醒谈话56人;通报曝光6个损害生态环境典型问题。
针对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反馈、新华社报道、生态环境部约谈市政府、央视报道指出的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环保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开展提醒谈话3次,对80余人进行提醒谈话,召开约谈会2次,约谈80余人;对15名县处级干部、9名乡科级干部进行问责。
根据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对4个责任单位、15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收到“未批先建”问题转办件3件,对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收到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丽江市古城区玉龙新县城多处违法建筑普遍……”等问题的通报后,组织力量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9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加强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强烈环保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对42名县区和部门主要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组织召开全市环境保护问责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损害生态环境典型问题,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