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嵩明纪委监委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检查监督职能。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从紧,抓早抓小,突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共受理信访举报件30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67件,同比上升23%。立案90件,同比上升45%;党纪处分67人,政务处分13人,双重处分8人,组织措施处理1人。对县管科级干部党纪政务立案19人,同比上升90%;处分15人,同比上升350%。
注重强化联合办案,提升办案质效。打破以往只有纪检监察室专门查办案件的局面,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委联合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六个联合执纪审查调查区,采取“1名转隶干部+1名纪检干部”的模式开展联合执纪审查调查,整合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现有纪检监察力量,将案件质量的各项指标分解量化到各室和基层纪委,目前,联合作战8次,不断提升全县执纪审查调查质效。联合全县反腐败力量,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将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谋划作用。今年以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移送和通报问题线索85件。
拓宽信访主渠道,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着力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采取“12345”工作措施,通过分析求精、研判求深、程序求准、落实求细,强化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强化分析研判,推动信访线索处置规范化。建立信访举报“一周一研判”“一季一通报”分析研判机制,认真收集、筛选、加工、整理信访举报信息,全面梳理汇总问题线索,对重大问题线索或重大信访事项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信访问题线索,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置意见,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97件(次),其中纪检监察检举控告业务范围内举报233件(次)、业务范围外举报64件(次)。署名举报78件(次),来访256人(次),业务范围内集体来访14批94人。已办结202件,正在办理31件,办结率86%。
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持续发挥震慑作用。开展整治“四风”问题专项行动,共梳理违反“七严格”“十严禁”问题61个,同比上升48.7%;围绕全县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开展强化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134个,发现问题104个。组成专项检查组对环保领域存在问题进行调查处置,严肃追责问责,共处理单位及党员领导干部52人(个);集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执行五项机制共排查、移交、处置问题319个,同比上升349%,办结率达100%,通报曝光7期18个典型案例,涉及24名党员干部。查办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40件,同比上升166%;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处置13件问题线索,其9件失实已了结,4件党纪立案。
注重制约“村级权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将监督关口前移,制定《嵩明县村级权力规范运行手册》,梳理涉及村级重大决策事项、账务管理、村民宅基地申请、服务村民10方面36项“小微权力”清单,制作52项办理流程图,实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全覆盖。同时,及时发现和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征地拆迁等方面违纪问题,把从严查处“微腐败”的压力传导到各部门。1至11月,共查办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45个,问责11人(个),处理34人,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8期,涉及20个典型案例,26名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毕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