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文山市把专项治理“村霸”作为助推扫黑除恶“重头戏”,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乡村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主动重拳出击。印发《关于成立文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形成全市“一盘棋”工作机制。协调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对历年来报警案件进行汇总排查,对涉案主体和案情进行分析。对涉案人员日常横行乡里、专横跋扈、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多次侵害群众利益,涉案多次的地痞、流氓、村干部、党员干部等人员作为重点治理对象进行分析研究。通过主动查旧案、查劣迹揪出隐藏在群众中的乡村恶势力。
强化宣传发动。在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采取电视、广播、报纸、召开党员和群众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依托信、访、电、网举报渠道,不断扩大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监督网,收集线索、了解情况。截至目前,制作扫黑除恶宣传布标500余条、印制发放各种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共30000余份。17个乡镇(街道)在400余个村小组张贴《公告》880余份,会议宣传50次,接受咨询30次。
精准研判排查。将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巡察内容,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强化线索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对象进行案件分析研判,区分乡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和一般违法犯罪案件,做到准确识别、准确打击。建立扫黑除恶监督执纪月报制度,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在打击“村霸”的同时,严肃查处其背后的“保护伞”。对查处的“村霸”等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协作联动配合。与相关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情况通报机制,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员制度,成立7个专案专班工作组,对涉黑涉恶问题及时核查、迅速处置。对信访部门转来的信访举报件,认真调查核实,积极调取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对公安办案部门发现的涉及党员干部疑似问题线索,加强核查督办。截至目前,治理村霸路霸2个团伙6人,破获刑事案件10件。(吕玉潇 陆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