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驻州直机关纪工委督促驻在单位整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

发布时间:2018-12-14 07:51:38   来源:迪庆州纪委

针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反馈的“单位文书材料痕迹管理需规范、加强上级文件的及时学习贯彻、日常管理需加强”3条意见,州纪委驻州直机关纪工委督促州直机关工委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条分析,认真分析研判存在问题的原因,突出问题导向,明确整改责任,着力强化整改。

督促切实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为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州直机关工委成立了书记为组长,常务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为副组长,副书记及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机关党建考核重要内容,同机关党建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年初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机关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迪庆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责任书》的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州直机关工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制定州直机关工委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四不直接分管”等制度。

督促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主要负责人职责。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根据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全覆盖谈话的要求,由州委常委、秘书长,州直机关工委书记分别与常务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副书记进行了谈话,分管副书记与办公室全体成员进行了谈话。对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季度进行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做到苗头性、倾向性的违规违纪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当好廉政表率,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每年主动报告一次个人有关事项,每年按要求进行一次述责述廉。

督促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今年,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根据各时段的学习重点共安排了8次中心组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脱贫攻坚领域相关通报文件。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从思想和行动上,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和仕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