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州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元谋县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元谋县于12月10日至15日成立10个检查考核组,由县委常委带队,对签订《元谋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10个乡镇和63个县级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内容为《元谋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明确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结合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重点检查考核七个方面的内容,即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情况;巩固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纠治“四风”的情况;深入整改巡察发现问题的情况;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情况;强化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督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的情况。
本次检查考核结果等次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检查考核情况和等次评定结果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后,由县委办公室通报全县。对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和单位向县委作出检查,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落实;对连续两年及以上被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康永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