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宣威市纪委监委把治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到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中,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向涉黑涉恶腐败“亮剑”。
周密部署,攥指成拳形成打击合力。成立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和问责小组,制定出台《宣威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结果反馈等工作衔接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定期相互移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拓宽渠道,构建线索排查立体监督。采取张贴通告、设立信访举报箱、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和现场接访等方式,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举报专线、拉网式明察、点穴式暗访,多渠道收集涉黑涉恶案件腐败问题线索。单独设立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台帐,由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核查督办、分析研判,做到每一条问题线索都不放过,每一个案件都严肃核查。
重拳出击,瞄准工作重点靶向发力。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的高压惩治态势,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整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涉黑涉恶“蝇贪”“村霸”等问题;对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快查严处,利剑高悬形成持续震慑。坚持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和自己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坚决防止出现“灯下黑”,以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共排查处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共18件,立案审查2件,开除党籍9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