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元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站好位、履好职、担好责,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督促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把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扎根思想深处,严守“六项纪律”、规范日常行为,不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监委成立以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做熟悉政策的“明白人”,监督执纪的“清醒人”,善于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
抓住“少数关键”,带动“绝大多数”。加强对“关键少数”的教育引导,注重破立并举,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担当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形成“头雁效应”。利用有效制度机制推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带头强化党性修养、带头严格自律,时刻拧紧纪律“压力阀”。截至目前,共有3名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压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清单,完善考核方式,用好考核结果,处理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解决好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追责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坚持有责必问,建立“两个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年初,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严格监督问责,践行“四种形态”。县纪委监委形成监督合力,统筹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等,畅通监督渠道。紧盯重点人,监督好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正确用权,防其滥用职权;紧盯重点事,特别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三重一大”事项,严防违规运行、暗箱操作;紧盯关键环节,盯紧节假日,防止节日病,严防“四风”反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同时,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约谈提醒、常咬耳扯袖,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给予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02人次,正“歪树”治“病树”,守护政治生态的“青山绿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