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1至11月办理廉政意见回复902人次

发布时间:2018-12-11 07:45:25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临翔区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加强和规范廉政审查工作,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1至11月,区纪委监委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902人次,有效防止了党员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情况的发生。

明确审查内容严把关。坚持把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严把选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谨高效地查看是否有信访举报的情况;是否有拟初查核实或正在初查核实的情况;是否有拟立案调查或正在立案调查的情况;是否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况;是否有受到问责的情况;是否有其他需要审查的情况。

规范审查程序严把关。制定《临翔区廉政审查办法》,要求征求廉政审查意见的部门在提交讨论决定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书面征求意见函送达区纪委监委;对意见回复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回复时限和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准音”。同时,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分类处置,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

强化审查纪律严把关。对党风廉政审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相关职能部门严肃对待廉政审查工作,因不按规定征求廉政审查意见,或者拒不听取廉政审查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如实提供和反映所掌握的廉政审查对象的情况,因出具的廉政审查意见不实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规范性。(杨锦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