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抓住“关键少数” 强化可视化监督

发布时间:2018-12-10 07:50:18   来源:德宏州纪委

日前,德宏州纪委印发《关于县市、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实施办法》,抓住“关键少数”,协助党委督促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面对面、近距离、可视化监督,提高精准监督实效,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实施办法》明确进行专题报告的对象是县(市)党委书记,州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州政府组成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州属高等院校、国有企业党委书记。

州纪委常委会通过集中听取报告、适时听取报告的方式,每年听取一次县市、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报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与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红脸出汗,被上级纪委函询谈话的,帮助其正确认识存在问题,主动作出说明或者检讨,主动纠正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严格执行廉洁纪律,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表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和改进的主要思路和措施等五个方面的情况。

州纪委书记对专题报告情况逐一点评,专题汇报会后,纪检监察机关对报告对象的工作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踪问效。(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