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洱源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纪律”尺子的作用,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问题发生。
聚焦重点人群,做细日常监督执纪。将廉政意见回复当做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来抓。在日常监督执纪中将各单位一把手、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可能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监督执纪重点;对涉及各级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处置、专人专办;对于涉及需要核查的线索及时处理,对问题线索比较具体的,加大核实力度,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准音。注重从日常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等渠道收集涉及领导干部廉情信息,注意对干部个人私德、社会公德和为政品德的筛查,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全面性、及时性。
多部门联合会审,分级层层把关。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收到推荐考察对象、提拔使用干部、评先评优、资格审查等征求意见函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信访、案管、案审、党风室等多部门进行联合审查,重点核查被征求对象立案查处、问题线索核查情况、信访举报调处情况、以及廉政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情况。在各部门提出的审查情况基础上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由主要领导审定回复意见,通过层层把关,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规范档案管理,严格责任倒查。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痕迹资料的归口管理,从接收、核查、审批、反馈、建档、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人员、工作职责,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在党风廉政情况核查中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违反保密纪律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胡杨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