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近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徐昌健等1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窝藏罪一案。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系统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加强分析研判,强化与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在一起,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开展督导检查、专项巡察,确保中央和省委、州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州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昌健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通过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有组织进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建立起以徐昌健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李自成、马飞龙、张永福、李冯解等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尔大、陈艳强、李小龙、李国成、马冬林、李国勇、刘涛、曹建明等人为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层级结构较为明确、人数众多、势力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景洪市城区及东风农场一带,通过拦截边境一线的走私货物车辆实施敲诈勒索、以“保护”走私货物车辆收取“保护费”和在非法开设的赌场“看场子”抽水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据悉,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2件,主要集中在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涉毒涉赌、流通领域市场管理等领域,涉及28人、6个单位。截至目前,已办结14件、正在办理8件。(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