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远市对全市7个乡镇(街道)、60个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检查考核为期22天,共分为5个考核组,分别由市委常委带队组成。
检查考核采取自检自查、工作情况汇报、述责述廉、民主评议、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等步骤进行。各考核组可根据检查考核需要,乡镇(街道)随机抽查1—2个村委会(社区),市属部门延伸检查1—2个科室,有下属单位的随机抽查1个下属单位,全面了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延伸检查采取随机调研走访的方式进行,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考核内容围绕《开远市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类对乡镇(街道)8类36项指标、市直单位8类32项指标进行量化考核,重点突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纠治“四风”,党内监督、中央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巡视和州委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8个方面的情况;坚持年度检查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将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机关有关部门对被考核乡镇(街道)、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加分扣分项纳入考核,综合分析研判后得出分数,真实反映被考核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同时,也通过考核把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在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亮点总结出来、问题查找出来,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高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