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坪县印发《兰坪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办法》从坚持群众路线,改进调查研究;坚持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活动;坚持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坚持工作需要,规范因公出访活动;坚持贴近群众,改进新闻报道;坚持廉洁自律,厉行勤俭节约;聚焦突出问题,深入纠治“四风”顽疾;坚持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强化督促检查,加大查处曝光力度9个方面细化27个小项,对全县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办法》强调,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调研实效;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坚持勤俭节约,简化接待工作。县级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带头坚持蹲点联户、结对联户、经常联户等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每月驻村不少于2天,每年住村时间累计不少于24天,到基层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
《办法》指出,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县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并尽量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县级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和举办的重大活动,由分管县级领导审核把关,一般应提前15天将会议活动方案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办法》要求,针对“四风”顽疾痼疾、隐形变异等突出问题,继续紧盯“二月会”“吾昔”“阔时”、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疏于教育监督和管理,管辖地区或职责范围内“四风”问题突出的,严格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坚持常态化、定期、集中和分类、分项通报曝光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一起,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和嘉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