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干部监督要求,按不同干部类型,精准施策,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全面扎牢干部监督制度“笼子”。
制定实施《弥勒市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要慎言慎行慎独慎交,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制定实施《弥勒市领导干部请销假规定(试行)》等文件,抓细抓实领导干部出入境审查、经济责任审计、社团及企业兼职清查等工作。综合运用任职谈话、考察谈话、调研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干部情况,针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
制定实施《弥勒市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从纪委、组织部等抽调人员每半年对全市乡科级非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履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该干部个人年终考核、单位综合考评、单位主要领导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督查3次,督查47家单位,213名非领导干部。(饶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