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塔区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通过批评教育“勤浇树”,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0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49人次,占比71.6%,真正做到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各级、各单位(部门)党组织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制定《红塔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红塔区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约谈制度》等,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党委(党组)“一把手”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带头廉洁自律的良好局面。
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管理早防范。充分利用红塔区政务信息网、红塔区新闻网、红塔区发布、“清风红塔”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媒体,定期编发廉洁短信、转发上级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等,常态化开展警示提醒,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学习文件通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对干部作风、公车使用、送节礼、赠送收受烟酒茶玉、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把握关键节点,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在党员干部职务变动、提拔交流等特殊时段,及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教育,在推进脱贫攻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整治、巡察等重要工作期间,必须进行主体责任落实集中约谈,对信访反映集中部门、资金项目关键岗位、扶贫惠民领域政策执行等行业领导干部进行重点谈话,筑牢关键节点、重点领域防变防线。
持续发力,依规依纪做好“后半篇文章”。强化对谈话结果的处置管理,及时把具体情况通报到组织人事部门,列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并与干部考核使用相结合,切实发挥出谈话函询的辐射效果。此外,坚持做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适时开展回访教育,让犯了错误的同志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今年以来,共对14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孟惠芝 王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