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要求和全会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措施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侵犯群众身边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解决了一大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惩治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初步显现,整治和查处侵犯群众身边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印发《丽江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丽江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检查抽查工作方案》等,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检查抽查,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1至11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抽查检查622个乡镇(街道)、1105个村(居)两委,2859户贫困户,1119名扶贫工作队员,共发现问题42个。
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强与财政、民政、农业、国土、扶贫、信访、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巡察机构沟通联系,并充分利用“信、访、网、电、新媒体”4+N的举报渠道,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研判处置。围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并逐一造册登记,对尚未办理的把握时间节点、限期办结,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对疑难复杂的进行领导包抓、专人承办。聚焦精准脱贫建档立卡和脱贫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快收、快阅、快录、快处,采取电话催办和发函催办形式分级催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办理责任。
强化执纪问责,曝光典型案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纪律为准绳,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要求,按照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做到稳、准、快、狠,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市1至11月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67件,处理12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3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4批57个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杨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