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进行时】违规申领低保金 党纪处分不轻饶

发布时间:2018-12-08 07:53:3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羞愧啊!作为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我应该为全社区党员树立榜样才对,但却做出了违犯党纪的错误行为,我辜负了党和群众对我的信任,愧对党对我的教育和培养,更加对不起那些应该救助的贫困群众。”勐海镇沿河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王树武在面对组织谈话时悔恨地说道。

经查,王树武利用担任勐海镇沿河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的职务便利,在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条件下,以其儿子的名义违规申报领取2009年10月至2013年9月期间最低生活保障金共8514元。勐海县纪委给予王树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执纪者说】

最低生活保障金本就是国家对困难人员提供的一种救济,对那些贫困群众来说,这些钱可能就是他们一家的生活支撑,如果他们知道这些救命钱就这样被自己所信任的人违规领取,失望与心痛可想而知。王树武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社区负责人,本应清正廉洁、一心为民,但他散失党性,经不住金钱诱惑,绞尽脑汁欺瞒组织,侵害困难群众利益,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纪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同时严重损害了基层党员干部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时刻将纪律装心间,将群众利益放心底,时时刻刻谋利民之策,兢兢业业办利民之事。(陶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