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13名县委常委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07 07:47:54   来源:楚雄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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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双柏县成立13个检查考核组,由13名县委常委带队,分别对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班子和8个乡镇以及53个县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集中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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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检查考核内容为《双柏县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作风建设、责任追究等方面。重点突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情况;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纠治“四风”的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情况;深化政治巡察,省委巡视和州委、县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情况;强化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督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的情况等方面内容。

检查考核组在被考核单位完成自检自查的基础上,通过民主测评、听取汇报、述责述廉、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延伸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被考核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等方面的情况,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据悉,检查考核注重定量考核与定性评议以及平时收集到组织、财政局、审计、扶贫、巡察机构等部门和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对被考核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核结果按检查考核得分占70%,党政领导班子民主测评得分占30%,的权重综合得分,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对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乡镇和单位责令向县委作出检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落实,同时,取消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刘余芳  普娅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