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发力、一个细节一个细节抓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查清,不断增强纠正“四风”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不留“后路”,没有“例外”,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州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的要求,先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贯彻落实云南省纪委关于解决民生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实施意见》,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梳理排查在服务民生、脱贫攻坚、综合治理等领域涉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零报告。
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以及当地少数民族目瑙纵歌节、泼水节、阔时节、阿露窝罗节等传统节庆假日,紧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金红包、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四风”问题,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严查各类以民风民俗等为幌子打折扣、搞变通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每逢节点发出一个纪律通知、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的做法,建立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制度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季报制度,逐步形成了系统全面、突出重点的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1至11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各类检查组576个,检查单位3053个(次),发现并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纪律问题1017个,处理干部63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对“四风”问题,一经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