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1至11月开展廉政审查2287人

发布时间:2018-12-07 07:49:02   来源:昭通市纪委

今年以来,彝良县纪委监委认真开展好廉政审查工作,在选人用人、评先评优、资格审查、职级晋升和年度考核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有效防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表彰。1至11月,共对2287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

完善工作机制。为确保廉政审查工作客观公正、严谨高效进行,县纪委监委将信访举报、问责、党纪政纪处分及正在调查审查情况等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制作县纪委监委廉政审查征求意见表,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会同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审室、案管室及纪检监察室等进行联审,确保廉政审查程序严密,为廉政审查提供制度保障。

明确审查重点。县纪委监委各部、室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做好廉政审查情况反馈回复工作,并在廉政回复意见函上签字盖章。涉及选拔任用的,由县纪委组织部提交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通过集体把脉问诊,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涉及评选评优的个人和集体,围绕个人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干部职工违纪违规等情况进行严查,凡是有违纪违规记录的,建议取消个人评先评优和单位参与集体荣誉的评选表彰。

全程造册归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责任制,统一回复口径,规范回复流程,按时进行回复,确保材料齐全、结论准确,要求建立回复办理情况电子档案,纸质版提请领导签字后整理归档,做细做实廉政审查工作。

严肃责任追究。纪委监委各部、室承办人员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建立健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回复意见结论失实的,县纪委监察委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究审查工作各环节相关责任人责任。(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