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以来,德宏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督查发现纠正整改“四风”问题1721个,约谈单位93个,处理干部62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2起,处理152人。
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德宏州先后制定出台了《德宏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德宏州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办法》《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德宏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德宏州州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德宏州激励履职担当提升服务效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德宏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若干意见》等30多项制度,及时印发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贯彻落实云南省纪委关于解决民生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把作风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快查快结、跟踪督办、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月报、季报、监督检查情况登记制度,做到抓常抓细抓长,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
紧盯节点纠正“四风”。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和当地少数民族节庆假日,州县乡纪检监察机关三级联动,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延伸检查、突击检查等办法,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盯住“四风”问题新情况、新动向,全覆盖开展纪律作风督查。以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十个严禁”为标尺,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快查快处,典型问题通过州内主流媒体公开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使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六年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查发现并纠正整改“四风”问题1721个,约谈单位93个,处理干部62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2起,处理152人。
专项治理突出“问题”。以专项纪律检查、专项监察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等“六个严禁”专项治理,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严格规范津贴和各类奖金的发放、严格“小金库”的治理整顿、严格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问题、不得违规兼职取酬、严格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严禁违规集资建房、严禁违规发放通信费、乘坐头等舱、严格清理超标办公用房等“七个严”专项整治,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发力、一个细节一个细节抓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查清,不断增强纠正“四风”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不留“后路”、没有“例外”,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