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启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考” 压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8-12-06 07:52:30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日,按照州委的安排部署,文山州将组成13个检查考核组,由州委常委带队分别对8个县(市)、79个州级部门(单位)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集中检查考核,正式拉开一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考”序幕。

此次检查考核采取集中检查考核和主管部门检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的重点是各级各部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情况;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纠治“四风”的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情况;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省委、州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情况;强化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督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的情况等7个方面的内容。检查考核的结果和民主测评情况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检查考核程序按自检自查、工作汇报、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延伸检查和反馈意见等几个环节进行。等次评定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监督检查与年底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定,检查考核情况和等次评定结果报州委常委会审定后,由州委办公室在全州进行通报。对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县(市)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州委、州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落实;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县(市)和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责任制检查考核是手段,不是目的。”该州纪委监委相关领导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防止考核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要求准备纸质台账材料,延伸检查不召开汇报会、座谈会等,通过检查考核,查找问题,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以考促建,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推动责任制落实,以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促进文山跨越发展。

该州强调,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考核工作方案,精心谋划组织,开展自检自查,进行情况综合,督促整改提高。检查考核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实施办法,严肃检查考核工作纪律,对不遵守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检查考核严重失真失实的,严肃追究责任。(李万辉  刘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