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党风廉政建设迎“年终大考”

发布时间:2018-12-06 07:46:26   来源:迪庆州纪委

近日,迪庆州委印发《迪庆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迪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年终大考”正式拉开帷幕。

据悉,从12月6日起,在州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集中检查考核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由州委常委担任组长,州纪委常委和州纪委监委相关部室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从州纪委监委和县(市)纪委监委抽调工作人员,成立7个检查考核组,对3个县(市)、开发区、82个州直部门(单位)开展为期14天的集中检查考核。

此次检查考核内容包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责任追究和成果运用等方面要求,重点突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情况;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纠治“四风”的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情况;深化政治巡视巡察,中央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巡视和州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情况;强化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督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的情况;严肃党政机构改革纪律要求的情况等方面内容。

检查考核组将在各级各部门完成自检自查的基础上,通过民主测评、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延伸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和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情况,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要深化运用考核成果,既要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把检查考核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吉心梅  和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