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兰坪县纪委监委坚持“正人先正己”和刮骨疗毒的态度,不断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度,充分发挥纪律“高压线”在内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做到纪在法前、纪比法严。
约谈常态化。以常委班子成员为主,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做到早提醒、早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牢筑“防火墙”、增强“免疫力”,切实履行了一岗双责要求,充分发挥了谈话的提醒和警示作用,尽最大努力避免党员干部受到重处分。
学习常态化。利用周一例行学习日的时机,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充分了解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必要性、复杂性、紧迫性。不定期开展上党课、座谈会,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等互动,拓展接受纪律教育的渠道。研究制定学习贯彻监察法和《条例》的具体措施,以集中组织学习、个人自学实践、互相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领会立法主旨本意,并在办案中积极实践,提高运用监察法和《条例》的能力,实现纪律教育全覆道,达到让纪律成为每名党员干部心中“带电的高压线”。
执纪常态化。加强对执行纪律和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追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其成为治本之策,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通过对监督执纪缺位和疲软、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和违反工作纪律等5名干部进行严肃追责,立案查处3名,问责2名,为着力解决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问题,用实际行动回应党内关切和群众期盼。(熊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