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还在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这是巧家县纪委监委向组织部门反馈的廉政审查意见,对一名准备提拔为挂职的乡镇党委副书记给予了否决。
为切实把好“廉政体检”的关口,巧家县纪委监委认真开展好廉政审查工作,严把选人用人、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入党、离任等廉政审查关口,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表彰。今年1至11月共开展廉政审查69批3780人次,其中年度考核2050人,评先评优990人,拟任职和晋升340人,各类代表328人,拟接收预备党员16人,离任村(社区)干部25人,试用期满转正29人,考录公务员1人,辞职1人。
“横向联动”确保廉审“零失误”。为确保廉政审查客观公正、严谨高效进行,县纪委监委将廉政审查的责任划分到各部(室),将信访举报、问责、党纪政纪处分及正在调查审查情况等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制作县纪委监委廉政审查征求意见表,由县纪委监委组宣部牵头,会同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审室、案管室及纪检监察室等进行联审,确保廉政审查程序严密,为廉政审查提供制度保障。
“严格纪律”确保回复“公正性”。在廉政审查工作中,严明审查工作纪律,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回复意见失实的,严肃追究审查工作各环节相关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增强干部审查工作责任意识。同时,强化审查结果运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在“廉政体检”结束后,及时、准确回复廉政审查结果对政治上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凡未经审核或经审核存在问题的,不得提拔任用或评先评优,有效发挥廉政审查工作对干部选任、评先评优等情况的把关作用。
“管好档案”确保审查“可查性”。建立廉政审查的电子分类台账和纸质回复台账,对审查对象审查材料收集整理、分类归档、数据统计,进一步加强对廉政审查档案痕迹资料的管理,安排专人对审查资料按照廉政审查函、相关室(部)审查签字情况、组宣部拟办意见、领导审定意见和县纪委监委回函的顺序进行整理,做好分类归档和每月的数据统计,确保廉政审查过程有据可查。(王吉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