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可乡水尾村党支部书记卢兴光为女儿操办升学宴70余桌,收受礼金46890元,其中包括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礼金5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纠“四风”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积小胜为大胜,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
为持续传导作风建设压力,不让“四风”问题在节点“喘息”。县纪委监委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重要节点,采取日常检查与节点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紧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老问题和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披“新马甲”等新情况。同时协调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加大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力度。1至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县乡镇(街道)、县直单位(部门)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发现问题60个,提出整改意见51条。
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运用“互联网+”,在“石林廉语”官方微博和“石林党风”微信公众号设立一键举报功能,全天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执纪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通过调取“三公”消费数据及发票进行分析,查找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敢于动真碰硬,坚持严查快办、严肃问责,对那些心存侥幸、依然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实行“一案双查”。1至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9起2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处理5人,提醒谈话12人。
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方”效果。坚持定期曝光、随时曝光、集中曝光相结合,不断提升通报曝光频次。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仅通过发文进行内部通报,还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网络等方式向全社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拓宽覆盖面。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批26人次,通报曝光数量较往年有大幅增长。此外,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印典型案例选编,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不断创新通报曝光的方式,丰富典型问题细节,使通报曝光始终保持震慑力。
“正风肃纪不变的步伐,让‘车轮上的腐败’被刹停、‘舌尖上的浪费’被遏制、‘文山会海’被精简……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持续发展巩固。”石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表示。(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