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聚力融合激发反腐能量 立案数同比增18.5%

发布时间:2018-12-04 07:48:01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今年以来,剑川县纪委监委狠抓思想、人员、业务融合,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能力,大力激发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的反腐能量。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56件,初核53件次,拟立案26件次,谈话函询5件次;立案32件33人,处理27件28人,同比增长18.5%。

为促进职能整合向深度融合转变,剑川县纪委监委将县检察院转隶的8名干部,与原纪委干部混编安排岗位,并向执纪一线岗位倾斜,结合转隶干部工作经历、专长、特长、性格、年龄等因素,将转隶人员统筹调配至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管理室和办公室等不同部门,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形成各业务室在人员构成上既有执纪审查工作骨干,又有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工作骨干的活力团队。

坚持内外兼修、双向发力,提高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发放了党章、宪法和监察法等学习材料,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加强党章党规党规教育,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组织转隶干部和纪检干部在学习例会中进行交流探讨,转变工作理念、拓宽工作思路。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监察法,组织94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以考促学,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学法用法意识。通过联合办案、以老带新、以案代训等方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科学、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水平。

注重在工作中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实现反腐新力量“1+1>2”的效果。制定《中共剑川县纪委剑川县监委工作规则(试行)》《中共剑川县纪委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执纪执法程序。建立审查调查会议、案件审理会议等集体决策制度,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工实行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和案件审理各环节分设,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建立执纪监督协调机制和协助办案机制,实行纪检监察室联系督导乡镇审查调查工作方式,统筹执纪监督力量,形成了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纪执法运行机制。(庞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