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梁河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实事求是、精准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共问责29人次,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
制度指导,精准运用利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传导压力,扎紧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德宏州问责暂行办法》《德宏州治理慵懒散慢六条规定》《德宏州治理慵懒散慢六条规定实施细则》等制度,坚持问题导向,以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细化问责情形,规范问责程序,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既不放过失职失责者,也不冤枉一个无辜者。
严肃问责,激发担当精神。县纪委监委动真碰硬、聚焦脱贫攻坚、环境保护、“两个责任”落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失职失责行为,严肃问责。同时,加大对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问责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通过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监督考核,确保问责执行到位。在严肃问责的同时,注重对问责决定执行到位的监督检查,把依纪依规问责、问责决定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内容,加强对问责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打通问责决定执行这一关键环节,防止出现“打白条”“搞变通”“打折扣”的情况。
跟踪问效,发挥治本功能。以严肃问责推动问题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问责对象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改进工作,发挥治本功能;强化问责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及时开展谈心谈话,促使被问责干部正确认识问题,重新明晰责任,积极履职,防止“一问了之”。(孙丽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