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共对19名县级派单对象派发责任清单76份,涉及419项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共派发主体责任清单1000余份,涉及责任事项4000余项。”富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介绍。
富宁县纪委监委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岗位职责与风险防范、业务管理与问题导向相结合,采取“年初派单+季度派单+临时派单”的方式,督促各级党委(组)及其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采取共性责任清单统一派发,重点工作季度派单和临时派单的方式,实行县纪委常委督促指导主体责任‘挂包帮’工作制度,有效解决监督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县、乡有关部门和领导,按责任清单内容期限上报痕迹资料,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即“留痕”又“留心”。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工作方案要求,年初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县委常委、人大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主席应履行的主体责任共性责任清单进行统一派发。每季度向县委、政府班子成员和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党组书记派发责任清单,对于重要工作任务采取临时派单的方式提醒责任领导,督促尽快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在县级派单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将派单工作扩大到全县各级各部门,并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是否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是否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政情况的59项内容开展问卷测评工作,适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派单内容的重点。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未召开会议听取第一季度派单落实情况;部分单位派单内容没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有的依然存在照抄照搬县级责任清单的情况……”县纪委定期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运行后,主体责任派单制目标管理、过程监控、考核评价、台账汇总更快捷高效。”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介绍。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打造智慧平台系统,实施“两个责任”网上责任派单,通过“互联网+”促使责任派单的目标下发、信息通知、工作上报、工作核查科学化管理,重点实现过程管理、日常管理,提升了工作效能。(熊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