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9人

发布时间:2018-12-03 07:45:13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通海县纪委监委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9人,其中,第一种形态59人,占比54.1%,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32人,占比29.4%,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8人,占比7.3%,第四种形态10人,占比9.2%。

强化学习培训,加强深度融合。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相关规定,并作为今年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行动自觉,通过以学促融、以岗促融、以情促融等有力措施,促进干部在思想认识、工作理念和履职实践上全面深度融合。

压实责任,抓常抓长。各级党委(党组)通过细化量化责任清单、开展约谈、述责述廉、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适应“四种形态”新要求,推动建立谈话函询、了结反馈、党纪处分实施等制度规定,压实监督责任。

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监察职能,加强内部合作,整合执纪审查人力资源,统筹安排、合理分工,着力提高审查调查工作效率,提升依规执纪、依法监察的能力。拓宽案源渠道,加大审查调查工作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严格监督执纪,守牢法纪红线。围绕作风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89件,处置问题线索87件,立案39件,结案38件,处分45人。(姜秀萍 万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