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01 08:06:15   来源:迪庆州纪委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工作,切实加大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清理整治力度,近日,迪庆州下发清理整治通知,拉开了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序幕。

明确政治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负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清理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牢纪律意识、强化规矩意识,认真研究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层层抓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负责,会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国资监管等部门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纪问题,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清理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明确纪律“红线”。明确“十五个严禁”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纪律“红线”。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对照纪律规定,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强化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综合治理,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工作机制。凡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的,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严厉问责。

分步骤开展整治。清理整治工作分学习传达、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开展。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组织学习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等下发的津补贴发放有关文件,深入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发动、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联系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领导有力、措施有效;要对照相关纪律“红线”,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2013年以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组织力量对所辖地区、部门和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州纪委监委要牵头协调,会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国资监管等责任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采取实地抽查账目、审阅文档资料、个别谈话调查等方式,对部分县市、州属部门及其所辖乡(镇)和下属单位开展重点抽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清理整治发现的问题,以及上级部门反馈的意见,认真对照分析查找原因,并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

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纪律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资金缴入同级财政指定账户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情节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2019年1月1日后,凡被发现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杨洁  和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