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屏县对全县67家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正式拉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检”工作的序幕。此次检查考核,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常委带队,县纪委牵头组织实施,共抽调县纪委监委人员25名组成6个检查考核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58个县级各部门进行实地检查考核。
此次检查考核围绕《石屏县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开展,主要检查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止步执行情况,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情况,为避免考核变成“考材料”,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采取半年检查与年末考核、集中考核与系统考核、全面考核与精准考核、重点抽查与延伸检查、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指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述责述廉、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延伸检查等方式进行集中考核,并把对各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问题整改等情况作为加分扣分项纳入考核,集中分析研判后得出分数,最大限度挤出“水分”,公正、客观的反映出被考核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在检查考核过程中,把各级各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经验、亮点总结出来,问题查找出来,向被考核单位开列“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严格责任追究。(何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