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前10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5人

发布时间:2018-11-29 07:50:42   来源:德宏州纪委

“德宏州财政局局长欧阳继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这是监察法颁布实施后,10月19日在全州警示教育大会上,德宏州首个被纪检监察机关带走,采取留置措施的领导干部,体现出反腐败高压态势的震慑作用。

“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决不能半途而废、功亏一篑,必须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今年以来,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年初党中央、中央纪委下发的动员令,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1至10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67件,处置问题线索502件,立案审查233件282人,处分245人(党纪处分227人,政务处分53人),同比均实现增长。

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职人员”,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德宏州、陇川县、梁河县、瑞丽市纪委监委分别严肃查处了州能源局原副局长闫敬东、陇川县户撒乡政法委副书记、副乡长赖新贵、梁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朝文、杨明辉、瑞丽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原副大队长金海波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不收敛、不收手典型案件。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拍蝇”力度。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在正风反腐的进程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1至10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678件,问责追责859人,党纪政务处分4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针对当前“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等突出问题,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在查处受贿的同时,对行贿行为同样坚决予以打击。截至目前,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已对21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被“围猎”的公职人员12人、“围猎”的非公职人员9名。

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进一步发挥州和县市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