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充分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大理州纪委监委紧盯工作重点、找准关键环节、敢于动真碰硬,以严细深实的作风抓好监督工作落实,持续促进工作作风不断转变。
紧盯扶贫、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改善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紧紧抓住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甚至失职渎职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全州在扶贫领域共排查出各类问题599个,移交处置问题线索287件,转立案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问责72人,公开通报曝光17批次56个问题,先后查处了漾濞县太平乡套取扶贫资金,剑川县马登镇江南村委会主任李金柱、副主任李神飞、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李文山优亲厚友,将亲属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违规享受养殖补助款等典型问题,推动了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结合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的深入开展,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先后对漾濞县吉祥纸厂未依法关停和漾濞县鑫源科技有限公司屡罚屡犯、祥云县云南驿镇旧站村收储废机油等一系列环境污染典型问题中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起到了强有力的警示震慑作用。
把监督贯穿到各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履行职责的整个过程中,找准决策审批、管理实施、项目落实、资金保障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常态化管理,健全监督措施,教育引导各级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强化对部门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讨论研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决策不及时、决策失误的,及时提醒纠正。具体工作阶段把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不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不整改不落实等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实现监督全覆盖的同时,突出“关键少数”,将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作为监督工作的切入点,推动落实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首问负责等制度,坚持廉政提醒谈话、廉洁从政情况汇报、纪委常委约谈、述责述廉等制度。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甚至违反相关制度要求的党员干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着力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上半年严肃查处了5名县处级干部违反个人报告有关事项规定问题。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对263名州管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段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