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柏林乡党委未严格落实‘三转’要求,未能从人员安排上确保乡纪委‘三转’到位,导致出现乡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其他岗位,主要工作精力未能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上,乡纪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督力量弱化等问题。乡党委书记田美明受到问责。”这是文山州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进行问责和通报的一起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文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督促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有力地促进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共对128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干部进行了问责,对1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督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在全州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现派单履责全覆盖。厘清主体责任内容,形成任务清单,按季度对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州政府副州长、州政协党组书记派单。季度初,州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上季度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汇报,派出本季度主体责任清单;季度中,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督促整改相关问题;季度末,对派单对象履责情况进行“收单检查”,并将完成情况及相关痕迹资料按一人一档进行归档。组成8个检查组,对8县(市)和32个州级部门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文山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等重要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督促整改问题77个,给予提醒谈话14人、诫勉谈话2人,问责2件。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组织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由州委常委带队,对全州8个县市87个州直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2017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组织复查验收。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严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严格把好廉政审查关,落实任前廉政谈话、约谈等监督制度,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规定。组织县(市)、州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共7人向九届州纪委三次全会述责述廉,并反馈述责述廉测评结果。
加强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各县(市)纪委、州纪委派驻(出)机构对各级党组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党内监督,加强作风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李万辉 甘登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