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发布时间:2018-11-28 07:50:27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后,思茅区纪委监委通过组织“每周一讲”学习研讨、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条例》,在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了学习热潮,真正把《条例》学深、学细、学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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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个方面……”在区纪委监委“每周一讲”的大课堂上,对党建业务熟悉的同志正为大家介绍最新印发的《条例》。

“把‘严’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对党从严、对组织生活从严、对支部建设从严……”区纪委宣传部第一时间通过“清风思茅”微信公众号、“茶城两委亲人”微信群等平台,把中央纪委的解读文章进行转载转发,及时传达到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引发干部职工学习关注热议。

“《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一个‘严’字贯穿始终,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意义十分重大。”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认为。

“《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明确党支部要做好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体现了对党员标准的更高标准和更严监督。”区纪委监委党总支部组织委员表示。

“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真正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我认为《条例》就是考核评价党建工作的一块‘试金石’”。思茅港镇纪委书记在学习后说道,“下一步将督促全镇各基层党组织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党的建设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要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推动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要带头贯彻落实好《条例》。(柴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