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纪检监察干部关注热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发布时间:2018-11-27 07:45:56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的重要举措。”11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后,西双版纳州纪委宣传部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体平台进行全文转载,及时传达到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并引发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关注热议。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制度“利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州纪委监委领导表示。

“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支部建设的高度重视,表明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上到下、一贯到底的坚强决心。州纪委直属机关党委要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积极谋划、统筹安排,组织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将中央、省委、州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州纪委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说。

“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党是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抓好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勐腊县纪委监委干部说道。

“要着力提高党支部的组织力和领导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真正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考核评价党建工作的试金石。”景洪市纪委监委同志表示。

“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州纪委宣传部同志表示。

“我们要通过支部学习和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条例》,真正把《条例》学深、学实、学细,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提高领导班子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州纪委监委机关第一支部书记表示。

一个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大家纷纷表示,《条例》的印发,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靠前站队,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