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坚持常态化问责 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8-11-26 07:50:25   来源:红河州纪委

今年以来,元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手握问责利剑力斩“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等行为,让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持而不息纠正“四风”。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节前警示提醒严明纪律、节中监督检查紧盯违纪、节后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的节点监督检查机制,扎实开展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一桌餐”接受吃请、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专项治理。今年来,县纪委共开展明察暗访8批次,发现和督促整改作风建设方面问题13个,处理责任人2人。

强化“三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组织14个乡镇开展交叉检查,对12个县级主责部门进行重点抽查,严查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今年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9起214人。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基层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出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受理举报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通告》,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开展马堵山电站库区网箱养殖、非法河道采砂等联合执法检查,对非法河道采砂、网箱养殖、空气污染等行为严肃问责。今年来,共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访举报件3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问责6人,批评教育21人,问责党委1个,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党组1个。

用好问责利器,督促落实责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一案双查”,对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有责不担、失责不问、问责不严的,坚决追责问责。今年以来,全县共问责党委(党组)2个,领导干部问责23人,工作约谈75人次。(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