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近日,保山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要求,稳中求进、持续推进纠治“四风”工作,以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通知》强调,要重点纠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习惯性、顽固性、反复性问题。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组织开展一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回头看”,既对原有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再跟踪”,又对本地区本单位进行一次“再体检”。
《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分析研判“四风”问题“风源”和“风向”,紧盯“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形态,及时查找和发现制度漏洞,修订完善、细化优化制度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发改、财政、工会、接待、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结合职能职责,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第一职责,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一起,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