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今年以来全区19个乡镇查办自办案件34件

发布时间:2018-11-25 08:12:27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隆阳区19个乡镇(街道)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着力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76件,并开展问题线索初核工作,查办自办案件34件,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受到严肃查处,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

上下联动,增强监督合力。区纪委监委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的联系指导,明确5个纪检纪检监察审查室和干部监督室分别联系指导的乡镇(街道),由各室分别指导联系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案件分析、调查指导等工作,有效解决资源分配不均衡问题,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为案件查办增质提效提供有力保证。通过以老带新、帮助指导、以案代训等方式,抽调基层办案人员参与上级案件的查处,汲取办案经验,提升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探索推行乡镇纪委办案联动协作区制度,按照地域划分“协作区”,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审查调查。

落实“三转”,强化办案能力。深入落实“三转”要求,明确基层纪(工)委书记“专职专责”,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执纪监督上来。夯实“两个责任”,制定乡镇纪委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考评办法,提高审查调查工作在责任制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并作为乡镇党委、纪委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基层纪检机构“前哨”作用,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强乡镇纪委对村监委的指导,从加强村级重大决策、重点项目、财务收支、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开展有效监督。层层施加压力,实行“零办案”一票否决、查办案件不力“掉队约谈”、失职问责追究等制度,倒逼基层有案必查,失责必问。

严格把关,提高案件质量。区纪委监委制定电子档卷宗样本发给各基层单位,通过案例形式加强业务指导,重点对违纪行为的证据标准、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和纪法衔接等问题进行规范,提高基层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对基层查办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涉及面广的违纪问题,审理部门根据调查进度和深度,提前介入,与调查人员分工协作、良性互动,切实提高案件查办质效。坚持质量与数量并重,扎实做好乡镇案件协审和区直单位案件联合审理工作,定期开展案件质量交叉检查,确保办案质量。牢固树立安全理念,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谈话室使用制度,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高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