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确保党内监督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各级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既抓住“关键少数”又管住“绝大多数”,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提醒、“蹲点式”谈话监督、“见面式”谈话监督、“蹲点式”调研、约谈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了解、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小毛病演变为大问题;对于那些轻度违纪、认识到错误后愿意改正并做出成效的同志,一视同仁、不歧视,让这些同志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心情畅快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强化主责、主业、主角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认真履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治理好政治生态的重大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任务层层落实,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形态上下功夫,强化日常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常态化,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少犯或者不犯错误。
召开全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市委书记对300余名市直、县区、乡镇“一把手”进行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存戒惧、转作风、勇担当、勤作为。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着”问题整改整治工作,约谈提醒120名责任人;针对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反馈、新华社报道、生态环境部约谈市政府、央视报道指出的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环保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开展提醒谈话3次,对80余人进行提醒谈话,召开约谈会2次,约谈80余人;针对国家生态环境部约谈丽江市时指出的问题,约谈提醒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责任人40余人。
各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着力强化日常监督,用好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独特优势,自觉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71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咬耳扯袖453人次,占四种形态的63.53%;运用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19人次,占四种形态的30.72%;运用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5人次,占四种形态的2.10%;运用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26人次,占四种形态的3.65%。
通过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置的党员干部672人次,占94.25%,起到了立足教育挽救,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止党员干部犯大错的效果。(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