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景洪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强化监督,严把关口,不断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截至目前,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86批次8897人,其中提出暂缓回复21人,不宜表彰6人,涉及全市54家单位。
规范审查程序。明确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由市纪委组织部会同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以及归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等各部室,围绕信访举报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和问责情况等方面联合会审,逐一核实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是否因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或问责,以及是否正在影响期内等多项内容,并及时出具廉洁审查复函,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
强化线索运用。在建立健全“信、访、网、电、新媒介”五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的基础上,增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的密切联系,拓展线索来源,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推行常态化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执纪方式,强化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及时、迅速办理。
严格责任追究。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原则,对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办理事项、时限和回复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以致审查结论失准失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