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1383人次

发布时间:2018-11-22 07:50:35   来源:昆明市纪委

“抓早抓小、红脸出汗,看似严管,实则厚爱。”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切实把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落到实处,强化“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实践运用,将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形成常态。

以上率下,推动第一种形态落到实处。“红脸出汗”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的落实,更离不开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把好监督执纪第一道“关口”,突出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党委(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把“红脸出汗”列入责任清单,作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约谈提醒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1383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295人,约谈21人,谈话诫勉67人,呈现出“监督严起来,规矩立起来,包袱卸下来,责任扛起来”的效果。

着眼防范,从“小节”抓起“提醒”做起。县纪委监委认真做好科级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审查,今年以来,办理科级干部及监察对象廉洁自律审查957人次,对拟提拔交流的73名科级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情况审查。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廉政短信、微博、微信等形式重申纪律要求,提醒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防“节日病”复发。截至目前,向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村“三委”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0期7200余条,在“清风富民”微博平台内发布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信息300余条,“清风富民”微信平台编发廉政宣传教育信息42期160条。富民县纪律教育基地自3月开馆以来,已接待500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130余场次,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

严明纪律,将强化监督摆在重要位置。“组织的诫勉谈话,既是提醒也是敲打,让我松弛的纪律之弦得到紧绷。我一定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折不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一名被县纪委监委诫勉谈话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如是说。县纪委监委以专项督查、重点检查、适时抽查等方式,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针对“小问题”,及时提醒教育“敲警钟”,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式迅速处置,让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刹车”和“止步”,防止“小毛病”拖成“大问题”。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开展第一种形态专项检查3次,对落实第一种形态不力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31人,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6人。(沈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