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严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8-11-22 07:51:22   来源:红河州纪委

今年以来,开远市纪委监委主动作为,认真履职,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肃查办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问题,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抓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市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利用机关公开栏、微信群、QQ群等进行宣传,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纳入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纳入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要求和精神。同时,及时转载上级纪委通报的涉黑除恶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点对点、面对面向基层群众讲解扫黑除恶知识,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抓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明确机关各部室工作职责,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综合协调宣传、信访、案管、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主动扛起监督责任,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扫黑“打伞”追责合力。成立市纪委市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牵头抓、分管同志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强力推进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和联动性。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络,建立双向反馈机制和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每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会商,研究分析案情,沟通相关信息,做到及时跟进无缝衔接。组建4个工作专班,设立信访组、责任追究组、宣传组和台账资料组,压紧压实系统内部责任。

监督检查,深挖问题线索。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日常监督作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动承担各自职责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责任,强化对驻在单位的再监督、再检查,不断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同时,从九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开始,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重点,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是否存在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是否存在工作不担当不负责,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

重拳出击,强化执纪问责。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将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审查调查工作重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扫黑除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严肃问责,做到“扫黑、破伞、追责”并举。(高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