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纪委监委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正风反腐,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促进融合提升。按照“全融合”的工作要求,围绕岗位融合、思想融合、能力融合,做细做实监察体制改革后续工作。充分考虑纪检监察干部的性格、专业和特长等因素,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安排,实现优势互补。注重加强理论和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学习、交流讨论等形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强化监督检查。按照监察法规定,认真开展监察对象认定和统计工作,做到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监察对象,共梳理出监察对象8.6万余人,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并抓好对这些监察对象的监督。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以及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精准扶贫、环境治理等领域开展专项督查,排查化解廉洁风险,推动问题整改,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修身、廉以用权。
推进纪法贯通。制定出台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流程,确保各个环节程序严谨、衔接有序。以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为“标尺”,坚持对案件一体审核、一体把关,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按照能用尽用原则,在调查职务违法犯罪过程中充分运用12项调查措施,全要素使用各项调查措施3937次,对12人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审查起诉15人。
加强自身建设。坚决贯彻“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约束,从改进调查研究、依纪依法履职、提高办案质效等方面建章立制;坚持正视问题、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坚决查处,对失责失职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维护纪检监察队伍良好形象。1至10月,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件,党纪处分1人,问责处理2人。同时,注重加强教育引导,通过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陈伟孝 王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