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开展案件质量及审查调查安全重点检查

发布时间:2018-11-19 07:47:41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抽调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部分县(区)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及审查调查安全重点检查。

检查组按照“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以查阅案卷、座谈反馈为主,对县(区)纪委监委年内办结的案件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比例达到15%,主要查看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案卷装订是否规范等。

检查组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审查调查安全自查14项50条内容,先后实地查看了永胜县纪委监委谈话点,华坪县纪委监委谈话点,华坪县兴泉镇、石龙坝镇、荣将镇、中心镇四个谈话点建设情况,以查阅痕迹资料为主,重点对谈话点使用审批、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备份、“走读式”谈话开展、留置案件的看护、安全监管、医疗保障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并就乡镇纪委立案审查情况特别是自办案件完成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导。

检查组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各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今后整改的意见建议,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了反馈。

在反馈座谈会上,各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在今后的工作中,对表对标认真加以整改,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水平,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刚性要求和底线抓紧抓实。(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