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梭山镇黑寨村原党总支副书记、硝洞村民小组长宋某利用职务之便,将5户群众名下的280.1亩退耕还林面积登记在自己及其子名下。组织发现后予以及时纠正,宋某及其子未获得违规资金,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期,“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号上通报了一起基层微腐败的典型案例,这是鲁甸县反腐败斗争的缩影。
今年以来,鲁甸县纪委监委持续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用好“党纪”“国法”两把标尺,精准发力,重拳出击,保持了严厉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至10月,共处理干部31人。其中,党纪处分28人,政务处分10人,双处分7人。
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中,结合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基层“微腐败”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环境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紧盯脱贫攻坚惠农项目资金、农村低保、产业扶贫、易地搬迁等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全方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落实政策变通走样、加重群众负担,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扶贫资金等涉及扶贫领域的重点问题实行“直查直办”,严查重处绝不手软。同时,紧紧围绕“打铁必须自身硬”这一根本要求,整合资源、握指成拳,强化组织保障。不断丰富工作模式,积极探索积极有效的方式方法,采用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片区交叉协作办案等机制,变以往单一的培训方式为多元化、多载体、多角度培训模式,极大地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我们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姿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铁媛)